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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 0305—1994 粗集料含水率试验(烘子法)

更新时间:2024-05-15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28

1  适用范围

1.1  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粗集料的含水率。

 

1.2  本方法是含水率试验的标准方法。

2  仪具与材料

2.1  烘箱:鼓风干燥箱,恒温105℃±5℃并满定T0302 2 .4要求。

 

2.2  天平:感量不大于称量质量的0,1%。

 

2.3  密封容器:带盖的玻璃器皿、金属罐、金属桶,或能够封口的塑料袋;样品长期储存

不得采用塑料袋。

 

2.4  容器:金属盘等。

3  试验准备

样品从密封容器中取出,立即采用四分法缩分至表 T0305-1  要求质量的试样

两份。

T0305-1 烘干法测定含水率所需要的试样质量

 

公称最大粒径(mm)

4.75

9.5

13.2

16

19

26.5

31.5

37.5

53

63

75

一份试样的最小质量(kg)

0.5

0.7

1.0

1.2

1.4

2.0

2.4

2.7

4.0

4.5

6

 


 

4 试验步骤

4.1  清理容器,称量洁净、干燥容器质量(m₁)

 

4.2 将缩分的试样立即置于干净的容器中、均匀摊平,称量试样和容器的总质量m;

然后放入105℃±5℃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。

注:对温度敏感性材料,应采用40℃±5℃烘干。

 

4.3  取出试样,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(m₃)

5  结果整理

5.1 试样的含水率按式(T0305-1) 计算,精确至0.1%。

image.png(T  0305-1)

式中:w——试样的含水率(%);

m—— 容器质量(g);

m——未烘干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(g);

m——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(g)。

 

5.2 取两份试样的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,精确至0.1%。

6  允许误差

含水率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.5%。

7  报告

7.1 试验项目名称和执行标准。

 

7.2     样品的编号、名称、产地和规格。

 

7.3  接样日期、样品描述。

 

7.4  试验日期、样品缩分方法。

 

7.5  主要仪器设备的名称、型号及编号。

 

7.6 烘干温度及时间。

 

7.7 含水率试验结果。


7.8     要说明的其他内容。

条文说明

 

4.2  对于温度敏感性材料,高温条件下长时间烘干过程中逐渐分解而不断损失,会 影响试验结果,对于这些材料应降低温度、延长时间烘干至恒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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